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4-01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0,596,955.57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32%;实现利润总额 369,800,568.50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502,150.6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4.12%。
2024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3.44亿元,预计实现利润总额42,152.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502,150.61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3,608,904.24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1,294,241,710.96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292,331,883.34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发
行的总股本 86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是结合公司
现阶段经营发展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后认为:公司对于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度 ESG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万娇、孙臻、张杰、蔡翘、黄永昆、吴震林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经公司核查及独立董事自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杭君先生、杨耀国先生、周夏飞女士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陈杭君先生、杨耀国先生、周夏飞女士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独立董事董
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在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