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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7

富春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5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万娇女士、孙臻女士、张杰先生、蔡翘先生、黄永昆先生、吴震林先生(共六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陈杭君先生、杨耀国先生、周夏飞女士(共三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娇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西省建
筑安装工程公司人事,双胞胎集团人力资源经理,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知新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万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万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孙臻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
历任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业务经理、负责银行风控管理,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永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煦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嘉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富阳永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孙臻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670,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897%。除上文所述在关联单位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臻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杰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法
国留学后任职于法国工商会下属的管理咨询公司从事管理咨询工作,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

  张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69,5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除上文所述在关联单
位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蔡翘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济师、企管部部长,南昌市金振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海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蔡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了担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
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黄永昆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历
任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ERP 实施顾问,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永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永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震林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历
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主管。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部长助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震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震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杭君先生,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
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省送变电公司生产技术科科长,浙江省电力工业局省电力质监中心站副秘书长,浙江省电力建设总公司项目总经理,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基础建设处处长,浙江国华浙能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北京国华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北京国华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宁海电厂二期筹建处主任,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IGCC 筹建处主任,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北京国华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国华浙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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