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Fuchunjiang Environmental Thermoelectric Co.,LTD.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 188 号)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002479
简称:富春环保
披露时间:二○二三年八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富春环保 股票代码 00247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斌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
大道 138 号
电话 0571-63553779
电子信箱 252397520@qq.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95,972,198.60 2,316,425,141.20 -9.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8,257,049.21 91,554,195.34 -2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5,422,910.78 83,416,343.29 -33.56%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4,788,486.15 361,653,685.29 -48.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1 -2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1 -2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 2.31% -0.5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838,265,333.03 9,155,995,009.56 -3.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92,490,332.44 3,996,486,898.02 -2.6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2,25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昌市政公用 国有法人 20.49% 177,242,920 0
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富春江通 境内非国有
信集团有限公 法人 14.50% 125,392,438 0
司
宁波富兴电力 国有法人 3.18% 27,544,401 0
燃料有限公司
浙江省联业能
源发展有限公 国有法人 1.19% 10,289,359 0
司
深圳招华城市
发展股权投资 境内非国有 1.16% 10,000,000 0
基金合伙企业 法人
(有限合伙)
梅金娟 境内自然人 0.59% 5,100,000 0
华思存 境内自然人 0.48% 4,135,000 0
王建义 境内自然人 0.47% 4,050,000 0
孙佳 境内自然人 0.46% 4,015,000 0
齐钟秀 境内自然人 0.46% 4,000,000 0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富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为发起人股东,上述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
动的说明 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未知上述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不适用。
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富阳基地拆迁补偿款收取进度情况:根据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清园生态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就富阳产业基地拆迁腾退签订的《江南新城工业企业拆除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富阳产业基地合计将获得拆迁补偿款 221,249.89 万元
(其中母公司 150,427.20 万元,新材料 10,759.58 万元,清园生态 60,063.11 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拆迁补偿款 190,842.03 万元(其中母公司 120,118.42
万元,新材料 10,759.58 万元,清园生态 59,964.03 万元),尚有 30,407.86 万元未收到
(其中母公司 30,308.78 万元,清园生态 99.07 万元,新材料已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
2、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事宜:根据通信集团与水天集团签订的《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与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及《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通信集团承诺,扣除拆迁补偿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业绩):2020 年度不低于 18,000 万元、2021 年度不低于 21,000
万元、2022 年度不低于 25,300 万元,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合计不低于 64,300 万元。
2023 年 4 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484 号),通信集团 2020—2022 年度三年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除拆迁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302.92 万元,超过承诺业绩 64,300 万元,低于承诺业绩的 120%。通信集团累计三年净利润已达到承诺额度,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通信集团无需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公司也无需对核心管理层发放超额业绩奖励。
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经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
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90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