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环保”)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新材料公司进行注销清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富春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063988298U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第20幢
法定代表人:黄菊华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精密冷轧薄板生产;精密冷轧薄板、镀锌板、彩钢板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8月31日
/2021年度(经审计) /2022年1-8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6,181.18 7,171.37
净资产(万元) 6,173.57 6,921.66
营业收入(万元) 117.15 0.00
净利润(万元) 569.14 748.09
为推进富阳全面融入杭州,践行拥江发展战略,富阳区政府拟对富春环保母公司厂区(含新材料公司)进行拆迁腾退。新材料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开始停止生产经营,并于2021年3月22日签署了《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2021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及《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22年8月10日,新材料公司收到最后一笔拆迁补偿款10,759,584.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材料公司已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共计107,595,84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综合以上情况,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新材料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本次清算注销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更有效利用资金,集中资源推进公司业务结构优化。新材料公司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材料公司的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