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Fuchunjiang Environmental Thermoelectric Co.,LTD.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 188号)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002479
简称:富春环保
披露时间:二○二二年八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富春环保 股票代码 00247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斌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
大道 138 号
电话 0571-63553779
电子信箱 252397520@qq.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16,425,141.20 1,917,055,933.00 2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554,195.34 233,265,087.30 -6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3,416,343.29 133,409,690.17 -37.47%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1,653,685.29 221,598,696.90 63.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7 -59.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27 -59.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1% 5.95% -3.6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789,020,432.80 9,066,746,723.62 -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30,544,336.27 3,911,929,756.95 -2.0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68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 国有法人 20.49% 177,242,920.00 0
限公司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50% 125,392,438.00 0
有限公司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 国有法人 3.18% 27,544,401.00 0
限公司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 国有法人 1.33% 11,500,000.00 0
限公司
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 国有法人 1.19% 10,289,359.00 0
公司
深圳招华城市发展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6% 10,000,000.00 0
(有限合伙)
徐俊 境内自然人 0.60% 5,200,000.00 0
梅金娟 境内自然人 0.59% 5,100,000.00 0
王建义 境内自然人 0.52% 4,500,000.00 0
华思存 境内自然人 0.48% 4,135,000.00 0
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
司、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为发起人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上述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股东以外的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 年 3 月,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清园生态分别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
道办事处就富阳产业基地拆迁腾退签订了《江南新城工业企业拆除补充协议》。在之前签订的拆迁协议基础上,经区审计局评估,因房屋个性问题、设备个性问题和设备成新率等共性问题决定扣减拆迁补偿金共计 370.47 万元(其中母公司扣减 300.86 万元,清园生态扣减 69.61 万元),扣减后富阳产业基地合计将获得拆迁补偿款 221,249.89 万元(其中
母公司 150,427.20 万元,新材料 10,759.58 万元,清园生态 60,063.11 万元)。截本报
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拆迁补偿款 170,150.29 万元(其中母公司 105,118.41 万元,新
材料 10,759.58 万元,清园生态 54,272.29 万元),尚有 52,175.56 万元未收到(其中母
公司 45,308.78 万元,清园生态 5,790.82 万元,新材料已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
2021 年度公司及万石成长与鼎鑫化工实控人等就回购事项签订了《回购协议》,截止
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回购款合计 6,000 万元。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水天集团发来的《关于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将所持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向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的告知函》,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属国有
企业集团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22〕3 号)文件精神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洪府办〔2022〕367 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南昌市国资委将控股子公司水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水天集团持有的富春环保 20.49%股权(持股数量为 177,242,920 股)无偿划转至市政集团。市政集团系南昌市国资委控股子公司,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水天集团变更为市政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南昌市国资委。目前该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正在办理中。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