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0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全资子公司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安能源”)以自有资金向其持有 49%股份的参股公司南通紫石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石固废”)提供人民币 867.30 万元的财务资助。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南通紫石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建明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MA22KDC11A
成立日期:2020-09-2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海安市城东镇晓星大道 2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紫石固废与公司的关系
紫石固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安能源参股 49%的子公司。
(二)紫石固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海中信审(2021)3-019 号审计报告及紫石固废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紫石固废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999,576.83 39,662,540.15
负债合计 -423.17 19,662,540.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紫石固废是 2020 年 9 月新成立的公司,目前正处于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阶段,未有
实际经营业务。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情况
财务资助的对象 其他股东 其他股东持股比例
南通紫石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紫石固废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紫石固废其他股东也不存在关联关系;紫石固废亦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资信情况:经核查,紫石固废资信情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资助金额及用途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安能源向参股公司紫石固废提供财务资助 867.30 万元,主要用于紫石固废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周转需要;本次财务资助紫石固废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
2、资金使用费率:按 5.00%的年利率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根据资助金额到账之日起计算,到期还本付息;如提前还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利息按资金实际占
用时间结算,紫石固废如逾期结算或还款,常安能源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按年息的 5%加收罚息。
3、财务资助期限:六个月。
4、审批程序: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防范措施
常安能源已向紫石固废派驻了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参与日常的经营管理,紫石固废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出借资金,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紫石固废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认为:常安能源本次向参股公司紫石固废提供 867.3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 6 个月,年利率 5%,主要用于紫石固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常安能源正常经营发展。常安能源已向紫石固废派驻了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参与日常的经营管理,其它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出借资金。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平、对等、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常安能源为紫石固废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紫石固废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安能源及紫石固废其他股东分别按其持股比例向其出借闲置资金,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及常安能源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常安能源本次向紫石固废提供 867.30 万元的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将为 867.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