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0-07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在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章旭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章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章旭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
附件:
章旭东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富春江通信电缆厂办公室主任,杭州中策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杭州吉欧西光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富春江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永通赣州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章旭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关联单位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