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9-059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侯建芳先生的通知,其近日收到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对其名下持有的1,400万股公司股票进行了查封,其名下持有的公司股票可能被法院变卖。
此外,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控股股东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止损线,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通知书》的基本内容
孙威威申请执行公司、侯建芳、李俊英借款担保合同一案,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保全被执行人侯建芳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00万股,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划扣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当客户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可以冻结、扣划该客户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中的资金,证券公司应当协助执行。现要求侯建芳先生在7日内提供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逾期不提供或提供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执行上述已经冻结的证券或资金。
二、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信托计划情况
2017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侯建芳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建业、侯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
16,00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2017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增持股票计划的公告》(2017-087),2017年11月20日及22日,公司控股股东侯建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建业先生与侯杰先生通过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设立的“长安信托-股东增持3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37号信托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票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增持价格均价为4.62元/股,增持金额约为15,710.42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了前述承诺。
公司股价目前低于“37号信托计划”的止损线,存在被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
三、上述存在减持风险的股份的减持方式、区间及数量
目前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方式、数量尚不确定;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减持“37号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时间、方式、数量尚不确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受债权人、法院、信托公司、信托计划优先级委托人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多方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及其一致行动人积极应对被动减持的风险。
3、本次被动减持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主观意愿,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