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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农牧: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3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8-112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雏鹰农牧,证券代码:002477)将于2018年9月13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督促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最终方案尚未确定,存在变更或终止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停复牌的基本情况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雏鹰农牧”)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雏鹰农牧,证券代码:002477)自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并于6月29日、7月6日、7月20日、7月27日、8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7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8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8月17日、8月24日、8月31日、9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9月13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目前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的条件。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9月13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并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1、本次筹划事项主要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和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筹划事项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标的股权,主要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和标的资产情况等,详见2018年7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仍在沟通、协商和论证中,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详见2018年7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3、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财务顾问、审计、法律及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4、本次交易需要的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内部审批或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以及其他相关方必要的内部审批或备案。本次交易方案确定后,公司及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送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或核准。

    三、停牌期间进行的相关工作

    1、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各项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以及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文件及申报文稿。截至目前,相关工作正紧密有序进行中。

    2、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手开展了相关谈判、磋商,并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了意向性协议,详见2018年7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3、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开展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

    4、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投资标的较多,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与有关各方将加快相关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完成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准备工作。

    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停牌期间及时披露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积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

    自2018年6月22日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已就7项投资标的的收购签署相关意向性协议,与交易对手进行商业谈判,并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相关标的进行评估。但因标的公司全部为农业企业,尽调工作繁杂且需谨慎,相关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
尚需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的方案和细节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论证,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五、复牌后的工作安排及承诺

    1、公司股票复牌后,将与各方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各项工作,加快尽职调查的工作进度。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公司与各方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及时履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需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

    2、公司股票复牌后,如公司最终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导致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承诺自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六、风险提示

    截止目前,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