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2-069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鸿鹰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江苏鸿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鹰食品”)成立于2008年7月8日,注
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姚宏新持有其95%的股权,梅志琴持有其5%的股权。
目前主要从事生猪屠宰、生鲜肉销售、生猪收购等业务。
经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鸿鹰食品双方协商,
根据鸿鹰食品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综合考虑鸿鹰食品土地等无形资产的增值,利
用其优越的地理条件,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 6000 万元收购鸿鹰食品 80%的股
权,其中收购姚宏新 75%的股权,收购梅志琴 5%的股权,并按各自持有股权比例
对价支付。此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拟将鸿鹰食品更名为江苏雏鹰食品有限公司(名
称以工商核准为准)。公司将于协议签署后,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鸿鹰食品进行
评估,本次投资金额将最终结合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1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鸿鹰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雏鹰农
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 201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出资。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姚宏新,身份证号码为3212831968********。
2、梅志琴,身份证号码为3210251973********。
以上二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鸿鹰食品简介
公司名称:江苏鸿鹰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321283000094206
住所:泰兴市姚王镇戴王路西侧
代表法定人姓名:姚宏新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猪屠宰。一般经营项目:数控机床制造;生鲜
肉销售;生猪收购。
2、股权转让前鸿鹰食品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姚宏新 5,700万元 95.00%
2 梅志琴 300万元 5.00%
合计 6,000万元 100.00%
3、江苏鸿鹰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09月30日
总资产 71,905,038.79 76,090,208.93
净资产 57,338,653.37 55,078,898.68
主营业务收入 3,629,987.43 10,037,113.13
净利润 391,507.91 -2,259,754.69
五、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及经营范围情况
1、股权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占股比例
1 姚宏新 20.00%
2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
合计 100.00%
2、股权转让完成后经营范围
生猪屠宰、生鲜肉销售(以工商核准为准)。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加快公司专卖店向长
三角地区的发展步伐,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收购江苏鸿鹰食品有限公
司股权。收购完成后将有利于利用其优越的地理条件,将雏鹰农牧打造的品牌化
产业尽快的导入长三角市场。
2、该对外投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未与对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项目可能面临市场风险,产品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异地管理风
险,项目所在地相对于公司地理位置较远,公司存在一定的异地管理、运营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收购江苏鸿鹰食品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加快公司专卖店向长三角地区
的发展步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
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收购江苏鸿鹰食品有限公
司股权。
八、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