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1-098
证券代码:128136 证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1 年 12 月 3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5,241.90 万份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5.87 元/股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 以 2021 年 12 月 3
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41.9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 1,097 人。
3、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 6,552.00 万份,其中,首
次授予 5,241.90 万份、预留 1,310.10 万份。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35.87 元。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84 个月,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
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6、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60 个月内按 20%:20%:20%:20%:20%的比例分五期行权。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张英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北京市天 元(深圳 )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 北京市天元 (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至 10 月 17 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3 日为股票期权首
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41.9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41.90 万份股票期权。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1 年 12 月 3 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5,241.90 万份。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09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如下:
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获授总额占授予 获授总额占当前总
(万份) 总额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共 1,097 人) 5,241.90 80 .00% 0.74%
预留部分 1,310.10 20.00% 0.19%
合计 6,552.00 100.00% 0.93%
4、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5.8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84 个月,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
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60 个月内按 20%:20%:20%:20%:20%的比例分五期行权。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
第一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20%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
第二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20%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
第三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20%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60 个月
第四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 20%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60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72 个月
第五个行权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 20%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72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5 年五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110 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332 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598 亿元
第四个行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