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1-090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三点;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 313 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来春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4 人,代表股份 3,271,146,35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7,048,406,433 股的 46.409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9 人,代表股份 2,805,843,5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808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145 人,代表股份
465,302,8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01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3,271,146,350 股。同意 3,266,252,7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504%;反对 4,820,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474%;弃权 72,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39,608,714股。同意534,715,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0931%;反对 4,820,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8934%;弃权 72,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35%。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3,271,146,350 股。同意 2,997,771,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1.6428%;反对 273,294,9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3547%;弃权 79,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39,608,714股。同意266,233,9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9.3383%;反对 273,294,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0.6469%;弃权 79,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4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3,271,146,350 股。同意 2,998,471,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1.6642%;反对 272,595,2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3333%;弃权 79,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39,608,714股。同意266,933,6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9.4680%;反对 272,595,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0.5172%;弃权 79,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4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 3,271,146,350 股。同意 2,998,506,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1.6653%;反对 272,560,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3323%;弃权 79,7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39,608,714股。同意266,968,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49.4745%;反对 272,560,3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0.5107%;弃权 79,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4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明珠、童琳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