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1-088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外,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通过
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的公告》,将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7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
提出异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劳动合约》或《雇佣合同》、在公司(含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工资单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凭证等材料。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