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79 号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深圳宝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同
科技”)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拟受让你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通商”)、第三大股东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新创”)所持公司 25%股份,其中洲际通商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5.63%股份转让给宝同科技,晟新创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9.375%股份转让给宝同科技。若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为宝同科技。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联系相关方核实以下事项:
1、根据公告,洲际通商本次拟转让公司股份中有 7,517,731 股(占
总股本 4.70%)存在司法冻结情形,若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解冻事项,则宝同科技可以放弃冻结股份的收购,请补充说明上述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请说明相关方协议约定完成解冻的具体情况、是否具有可行性。
2、根据公告,博燊(海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燊投资”)拟同时受让晟新创其所持公司 5.53%的股份,请详细核查宝同科技与博燊投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两方本次合计受让公司股份超过 30%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相关规定的情况。
3、请相关方补充披露本次股份转让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请相关方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1 月 15 日前通
过上市公司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