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编号:2018-01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正大,证券代码:002470)自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经公司确定,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于2017年11
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
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发布
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公司于
2017年11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暨延期复牌
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81)。公司于2107年12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
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
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事项。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4)。
2018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8年2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金正大生态工
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8】第2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及时组织交易相关各方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正大,证券代码:002470)将于2018年2月9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