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7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8月13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843.6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金正JLC1,期权代码:03769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4年1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5、2015 年6 月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014年12月1日;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3843.60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94.59%,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75%。
3、行权价格: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9.79元。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金正大股票。
5、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首次授权的期权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5年。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个行权期 25%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个行权期 25%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三个行权期 25%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四个行权期 25%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三、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金正JLC1
2、期权代码:037698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5年8月13日
3、经登记的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获授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期权总 占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数比例 的比例
陈宏坤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60 1.48% 0.04%
罗文胜 副总经理 60 1.48% 0.04%
李计国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60 1.48% 0.04%
颜明霄 副总经理 60 1.48% 0.04%
郑树林 副总经理 60 1.48% 0.04%
胡兆平 副总经理 60 1.48% 0.04%
崔彬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0 1.48%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3,423.60 84.25% 2.19%
(215人)
预留股票期权 220 5.41% 0.14%
合计(222人) 4063.6 100.00% 2.60%
4、本次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与公司前次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内容一致,未有调整。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15年6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将在明确授予对象后,另行披露授予登记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