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27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60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业务收入信息:2021 年度收入总额 309,837.8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75,105.65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8)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主要行业、审计收费:2021 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9 家,收费总额 50,968.97 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殷宪锋先生,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002 年 7 月成
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 年 1 月起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0 月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0 余个。殷宪锋先生从业年限超过 20 年,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大型国企财务报表决算审计等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庆军先生,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月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 1月起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4
年 1 月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 个。方庆军先生从业年限超过 10 年,参与过多家企业的 IPO 审计、上市公司
年度审计、企业并购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复核合伙人:张新发先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7 年 7 月成
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 10 月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费用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为 80 万元,2023 年的审计
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专业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年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监事会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说明;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