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1-007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上午 09:00 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 22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曲思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 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21-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00,485.99 万元,比期
初增加人民币 135,035.8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216,384.21 万元,比期初增加人民币 93,409.3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7,596.42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人民币 4,495.64 万元;实现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7,298.31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人民币 29,561.90 万元。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 002441 号《审计报告》确认,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83,088,044.52 元,支付 2019 年度股利人民币 50,326,284.9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308,804.4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12,635,965.16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37,088,920.33 元。合并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5,668,655.11 元。
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48,862,6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97,329,394.50 元,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10)。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 202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本薪酬方案。
9.0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曲思秋、王成富、
王春江、林彩虹回避表决。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韩秋燕、张式军、潘
爱玲回避表决。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0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1)。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研发支出及 2021
年研发经费预算》
2020 年度研发经费预算 5,150 万元,实际发生 3,270.80 万元。为进一步鼓
励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活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公司技术创新激励力度,
依据 2021 年公司业务建设计划情况,拟定 2021 年度公司研发经费预算为 9,010
万元。
1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临淄胜利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齐鲁石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 2021 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曲思秋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
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1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资产,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人民币 8 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另外,单笔投资理财金额或委托同一机构投资理财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除外),并授权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2023 年)》
《 未 来 三 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 2021-2023 年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