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20STO01 债券代码:149107.SZ
债券简称:20STO02 债券代码:149255.SZ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二〇二一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和《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期)》(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通快递”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变化或变更背景
申通快递原控股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殷投资”)、申通快递现实际控制人陈德军、陈小英与阿里 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于 2020年9月21日签署了一份《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以下 简称“原《购股权协议》”)。根据原《购股权协议》约定,阿 里网络有权自原《购股权协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12月27日(含 当日)内向德殷投资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上海德峨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峨实业”,即原《购股权协议》中 约定的“上海德殷德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定名)”)41.40% 的股权;(2)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 二”)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4.9%的公司股份(在符合 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3)上海恭之润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之润”)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 时持有的16.1%的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 情况而定)。
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于2020年9月21日签署 了一份《关于上海德殷德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定名)的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德殷投资将其持有的德峨实业41.40%的股权转 让给阿里网络。前述股权转让已于2021年2月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 记。
德殷投资与陈德军于2021年9月24日签署了《上海恭之润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德殷投资将其持有恭之润100%的 股权转让给陈德军。
基于前述恭之润股权转让的情况,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一致同意对原《购股权协议》进行修订和重述,于2021年9月24日签署了新《购股权协议》。
(二)变化或变更具体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德殷投资与陈德军先生于2021年9月2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德殷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恭之润10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陈德军先生,转让后德殷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申通快递的股份由440,184,424股、持股比例28.76%变更为193,725,275股、持股比例12.66%。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原控股股东德殷投资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德润二、恭之润间接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440,184,424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28.76%;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持有德殷投资100%的股权,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德殷投资、德润二、恭之润、上海磐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耀通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磐耀通享3号”)间接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548,632,769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35.84%。
本次权益变动后,原控股股东德殷投资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德润二间接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193,725,275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12.66%;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持有德殷投资100%的股权,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德殷投资、德润二、恭之润、磐耀通享3号间接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548,632,769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35.84%。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德军、陈小英可以实际支配的申通快递股份比例、股份数额并无变更,本次权益变动
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变动。
鉴于德殷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申通快递的股份由440,184,424股、 持股比例28.76%变更为193,725,275股、持股比例12.66%,控股股 东由德殷投资变更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根据《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德军先 生及陈小英女士可以实际支配申通快递股份表决权超过30%,依 然拥有申通快递的控制权,因此申通快递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 仍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申通快递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恭之润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德殷 投资已将持有恭之润100.00%的股权转让至陈德军先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STO01、20STO02”债券受托 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 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 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 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 联系人。
联系人:罗丽娜、左黎丽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度第二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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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