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2-039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
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通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
事及其他列席人员。公司 9 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铁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铁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行使参股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广东星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舆科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怡创”)的参股公司。星舆科技的股东之一深圳博汇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其持有星舆科技约 9.0014%股权以6796.0550 万元转让给珠海博汇源量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于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海格怡创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行使参股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海洲先生、余青松先生、杨文峰先生、李铁钢先生、邓家青先生、刘彦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回避票 6 票。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增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修订后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李铁钢先生简历
李铁钢先生,中国国籍,1977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位,政工师、高级程
序员。现任公司董事,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星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管,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广东出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李铁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关联方广州广电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