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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海格通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22-024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 14:30 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A 塔三楼会议中
心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杨海洲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757,199,9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2.85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55,477,8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44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01,722,1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1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04,983,33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5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261,1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41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01,722,1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14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6,924,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 16,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707,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弃权 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2%。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6,924,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 16,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707,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弃权 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2%。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6,924,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 16,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707,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弃权 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2%。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04,448,67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 345,667,300.65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 2,178,624,546.13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21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7,043,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3%;反对 15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826,8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09%;反对 15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6,924,3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 16,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707,7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5%;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弃权 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2%。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6,370,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04%;反对 57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3%;弃权 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153,5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96%;反对 57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32%;弃权 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72%。

  7、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0,208,8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61%;反对 16,991,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992,2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54%;反对 16,991,0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8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7,183,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9%;反对 16,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67,2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7%;反对 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全
文刊登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李寅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海格通信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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