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了第四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工会提名,与会职工代表民主审议,同意选举陈惠芬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简历详见附件。陈惠芬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惠芬女士:中国籍,1953 年出生,高中学历,助理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
昆山无线电专用设备厂职员昆山电线电缆厂职员、昆山市热电公司副总经理。曾荣
获 1997 年-1999 年度苏州市劳动模范、2000 年-2001 年度苏州市优秀党务工作
者、2002 年度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004 年度昆山市“十佳”党支部书记、2005年度江苏省劳动模范、2004-2006 年江苏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2008 年 7 月苏州
市优秀共产党员;2011 年 6 月江苏省优秀党务工作者、2011 年 7 月全国优秀党务
工作者。2003 年 2 月当选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06 年 8 月当选苏州市第十
次党代会代表。2011 年 6 月当选昆山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2011 年 9 月当选苏
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2011 年 11 月当选江苏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2016 年7 月当选昆山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2016 年 9 月当选苏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现任昆山市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昆山易惠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惠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惠芬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