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范围内,与其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
普华永道中天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
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3、业务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贵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睿,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至2020年,及21年期间,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沈哲,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凌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睿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沈哲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凌雁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睿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沈哲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凌雁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本次续聘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普华永道中天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提议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议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普华永道中天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在事前一致同意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一致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公司将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始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