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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沪电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明贵先生、朱碧霞女士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明贵先生、朱碧霞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自2020年4月30日起的六个月内,李明贵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6,100股(占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02%),朱碧霞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股(占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29%)。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披露了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李明贵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4,7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409%)。

    2、朱碧霞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碧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16%)。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李明贵先生、朱碧霞女士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李明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朱碧霞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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