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李明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明贵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自2024年7月22日起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39,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约0.0073%)。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收到李明贵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李明贵先生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结合自身资金安排,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
一、股份减持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李明贵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李明贵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9,203 0.0292% 559,203 0.0292%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9,801 0.0073% 139,801 0.0073%
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锁定股) 419,402 0.0219% 419,402 0.0219%
三、其他说明
1、李明贵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及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李明贵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上述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李明贵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及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均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李明贵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