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4-006
广 州珠江啤酒股份有 限公 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 502 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
关资料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李飞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核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依法参加了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至第七十七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
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核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
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3,507,931.85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 481,822,392.88 元;
2、以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2,213,328,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25 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 276,666,060.00 元;
3、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将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适当投资理财和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根据监事会成员空缺情况,公司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孙洁敏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孙洁敏女士简历如下:
孙洁敏女士,中国国籍,1974 年 11 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公司审计
部专员、主管、副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内部审计负责人、广州珠丰彩印纸品有限公司监事、佛山市永信制盖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监事。孙洁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洁敏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洁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将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