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2 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6 人;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85,270 份,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445,214 股;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6、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 4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285,270 份,公司 36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5,214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3 月 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3 月 1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取消原计划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重新提请召开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三)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3 月 14 日,公司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并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向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55.23 万份股票期权。
(六)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并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4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952.57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吕立杰等 8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8,8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8,800 股。
(九)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1 年 2 月 26 日为预留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 49 名激励对象 144.77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36 名激励
对象 45.43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陶云飞等 2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03,900 份;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0,300 份;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9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07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490.4430 万份,期权行权价格:16.14 元/股,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
(十三)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204,200 份,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900 股。
(十四)2021 年 6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 204,2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1 年 7 月 8 日,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 95,7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五)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0年度利润分派,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5.94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35.09 元/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7.8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7.45 元/股。
(十六)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3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0,000 份,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5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八)2022 年 1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 2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2 年 3 月 21 日,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 23,8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九)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及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0,395 份,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43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