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1-040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9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1 年 9 月 26 日在银川高新区创新园 41 号楼宁夏青龙
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现场实到董事 8 人,独立董事钟朋荣先生以通
讯表决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家兴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
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并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未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相关
规则的情形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本议案保荐代表人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及
整改计划》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内容的要求,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董事会授权委托董事会秘书马跃先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
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3、《关于公司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聘任范仁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范仁平,男,196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
1998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宁夏青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2007 年 8 月至今
在公司证券事务部从事相关工作。
范仁平先生范仁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1,272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范仁平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宁夏银川高新区创新园 41 号
2、邮政编码:750002
3、联系电话:0951-5673796
4、传真号码:0951-5673796
5、电子邮箱:frpyn@163.com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和其他投资安排,预
计公司在未来 6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
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848,052,366.36 元的 5.90%)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 2,000 万元流动资金用于塑料原材料采购;补充 2,000 万元
用于钢材采购;补充 1,000 万元用于水泥采购),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2)。
5、《关于拟与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签订投资意向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近些年来,公司在山西省取得的订单不断增多,且主要依靠公司本部和咸
阳项目部通过汽车运输供应,供货效率较低、运输成本较大。根据市场调查,山
西省“十二五”期间各项水利基础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任务较重、投资较大。因
此,为提高供货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更好地满足山西省水利基础建设、节水灌
溉工程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类供水管道的有效需求,并辐射其他相关市
场,经项目组实地调研、洽谈落实和初步论证,公司决定与山西省清徐经济开发
区签订投资意向书,在山西省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建设管道生产项
目。
项目估算总投资 6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47160 万元,占总投资
的 78.6%,铺底流动资金 1284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1.4%。
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
董事会授权委托公司副总经理李浩先生在上述 6 亿元的投资额度内,具体
办理投资意向书的签订和项目详细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工作。
该投资意向书的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将对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投资
决策程序与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