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4-01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欧
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的通知,欧菲控股将其持有并质
押给深圳市元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 14,263,1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4%)解除质押;另外,欧菲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4,263,174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44%)质押给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业务。上述业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
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称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股)
欧菲 2023 年 1 2024 年 4 月 深圳市元鼎
控股 是 14,263,174 4.84% 0.44% 月 17 日 16 日 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
合计 - 14,263,174 4.84% 0.44% - - -
2、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股数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大东及其一 (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期 日期 用途
致行动人 比例 押
深圳市光明区 补充
欧菲 2024 年 4 至办理解
是 14,263,174 4.84% 0.44% 否 否 建设发展集团 流动
控股 月 16 日 除质押
有限公司 资金
合计 — 14,263,174 4.84% 0.44% — —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欧菲控股、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
及其一致行动人蔡荣军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及解除质 及解除质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称 比例 押前质押 押后质押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比例
欧菲控 0 0% 0 0%
股 294,573,812 9.04% 226,048,379 226,048,379 76.74% 6.94%
裕高 205,475,283 6.31% 150,627,278 150,627,278 73.31% 4.62% 0 0% 0 0%
蔡荣军 21,259,162 0.65% 0 0 0 0.00% 0 0% 15,944,371 75.00%
合计 521,308,257 16.00% 376,675,657 376,675,657 72.26% 11.56% 0 0% 15,944,371 11.02%
注:1、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目前上述非交易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上表中
裕高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等数据按非交易过户完成后
数据测算。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欧菲控股、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办理证券非
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目前上述非交易过户手续正
在办理过程中。上述手续办理完成后,欧菲控股、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
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 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 0.00%,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00%,对应融资余额 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
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72,960,446 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 14.00%,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2.24%,对应融资余额 40,000.00 万元。欧菲控股、裕高及其一致行
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欧菲控股、裕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