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2-07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赵伟先生提名蔡雪朋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蔡雪朋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蔡雪朋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次聘任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蔡雪朋女士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蔡雪朋女士简历:
蔡雪朋女士,中国国籍,1986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无境
外居留权。2014 年 2 月至今供职于公司,负责公司资金业务,现任集团副总裁及非独立董事。
蔡雪朋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荣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之全资股东蔡高校先生姐姐之女,与蔡荣军先生、蔡高校先生为舅甥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