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拟实施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依法制定了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上述事项,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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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赵西卜
丁建臣
陈德棉
签字日期: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