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9-059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账户异动情况
2019年1月28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康得新”)发布《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14467772003),存在被监管银行转账支出了募集资金人民币192,427,472.08元,以及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被冻结的异动情况。
二、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方合同约定,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在未通知公司及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前提下,从公司开设于该行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划转募集资金系无权占用公司募集资金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早日追回募集资金,维护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账户监管银行及共同侵权方: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银行赔付公司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判令两银行恢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该账户被划扣之前的状态;判令两银行向原告赔礼道歉等。目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受理案件通知书》(编号:(2019)苏0591民初2878号)。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协调,与法院、被告方积极协商,争取早日妥善处理上述诉讼事项,追回公司募集资金,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
2、上述涉诉案件中的标的额、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的金额尚未最终判定,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3、公司将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