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向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国星光电”)于 2021 年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向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作为战略投资者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或“目标公司”)进行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3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向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二、交易进展
近日,公司已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体
现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晟集团”或“实际控制人”)
投资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二)增资金额、出资方式、支付期限及持股比例
1、国星光电拟对目标公司投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认缴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290 万元,其余投资款计入资本公积。国星光电和其他投资方投资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922 万元 ,其中广晟集团出资比例为
90.974% ;国星光电出资比例为 2.083% ;其他投资方出资比例为 6.943% 。
2、增资前提条件全部满足或被豁免之日起的 10 天内,国星光电向目标公司缴纳投资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
(三)目标公司董事人员安排
1、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7 名,其中广晟集团委派董事 5 名,国星光电和其他投资方各委派董事 1 名。
2、目标公司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
(四) 过渡期安排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止,目标公司应当,且实际控制人亦应当促使目标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照符合适用法律及与以往惯例及谨慎商业实践一致的方式经营业务。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止,除另有约定外,未经投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采取,且现有股东亦不得促使或允许目标公司采取以下任何行为:
1)增加、减少、转让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处置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权;
2)对目标公司采取任何合并、分立、中止经营、并购、重组、清算、申请破产或者其他类似的行为;
3)进行其他可能产生重大权利、责任或债务,或对经营和财务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活动;
4)对目标公司决议分配或支付红利、股息;
5)其他可能对本次增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佛山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财务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