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7-05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12月
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4)。详见2017年12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副总经理王海军先生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王海军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王海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40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17年12月29日 大宗交易 400,000 0.08%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称 股份数(股)的比例 股份数(股)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2,425,600 0.51% 2,025,600 0.43%
王海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6,400 0.13% 506,400 0.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9,200 0.38% 1,519,200 0.3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减持计划、承诺一致,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王海军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