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9-049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年2月27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8.4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先后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391,898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2.04%,最高成交价为7.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8,186,163.23元 (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均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4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49,643,600股的25%。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