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4-029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拟收购的资产已完成围堰造礁工程,尚未进行海参苗的投放,对公
司2014年业绩无影响。
2、公司根据周边围堰海参养殖情况以及对2014年海参市场价格预测,对本
次拟收资产完成后未来盈利情况进行测算。由于海参育苗、养殖行业受自然环境、
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所测算的盈利情况存在波动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收购的资
产为杨守军拥有的位于瓦房店市谢屯镇的2385.95亩围堰海参养殖圈及相应的
海域使用权。
该海域权属清晰不存重大争议和纠纷。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众华评报字【2014】第33号”评
估报告,评估值为11,500.27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收购价格为10,000万
元,并签署资产收购协议。
此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收购资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收
购资产有利于产业链完善和增强盈利能力,同意公司收购资产行为。
本次收购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
进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评估结论
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注
册资产评估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
资产进行评估。
通过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测算,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
币壹亿壹仟伍佰万贰仟柒佰元(人民币小写11,500.27万元)。
具体情况见评估明细表(见附件一)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杨守军为自然人,杨守军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状况
名 称 类 别 数 量(亩) 所在地
海域使用权 无形资产 2385.95 瓦房店市谢屯镇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评估范围为海域使用权。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
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上述海域使用期限:2018年7月27日,使用期限届满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规定办理延展手续。
3、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4年4月8日。
4、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项 目 评估值(元)
海域使用权 115,002,700
5、不存在与标的资产收购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的事宜。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华评报字【2014】第33号”
评估报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收购价格为10,000万元人民币。
2.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甲方支付首笔收购订金3,000万元;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于2014年9月30日前支付6,000万元;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
支付1,000万元;
3.此次收购价款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4、收购协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全额返还甲方支
付的首笔收购订金及利息。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出现与
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收购的海域使用权主要用于围海养殖、港养海参。
本次拟收购的资产已完成围堰造礁工程,尚未进行海参苗的投放,对公司
2014年业绩无影响。海参养殖周期约为2年,预计投苗两年后产生效益,根据周
边围堰海参养殖情况以及2014年海参市场价格预测,此次收购的2385.95亩围堰
海参养殖海域预计平均每年实现销售收入3,578万元,实现利润约为1,789万元。
由于海参育苗、养殖行业受自然环境、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所测
算的盈利情况存在波动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资产收购协议。
5.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华评报字【2014】第33号”评估
报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评估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