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 公告编号:2012-058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收购的资
产为邹显瑞拥有的位于瓦房店市谢屯镇沙山村的 1856.55 亩围堰海参养殖圈及
相应的海域使用权。
该海域权属清晰不存重大争议和纠纷。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众华评报字【2012】第88号”评估
报告,评估值为10,489.51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收购价格为10,000万元,
并签署资产收购协议。
此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收购资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收购
资产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同意公司收购资产行为。本次收购事项需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评估结论
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注
册资产评估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
资产进行评估。
通过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测算,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
币壹亿零肆佰捌拾玖万伍仟壹佰元(人民币10,489.51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邹显瑞为自然人,邹显瑞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状况
名 称 类 别 数 量(亩) 所在地
海域使用权 无形资产 1,856.55 瓦房店市谢屯镇沙山村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评估范围为海域使用权及配套设施围堰造礁。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上述海域使用期限:2020年3月29日,使用期限届满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规定办理延展手续。
3、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2年10月31日。
4、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项 目 评估值(元)
海域使用权 104,895,100.00
5、不存在与标的资产收购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的事宜。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华评报字【2012】第88号”
评估报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收购价格为10,000万元人民币。
2.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甲方支付首笔收购订金2,000万元;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于2012年12月31日前支付4,000万元;2013年6月30日前支付3,000
万元;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1,000万元;
3.此次收购价款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4、收购协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全额返还甲方支
付的首笔收购订金及利息。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出现与
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收购的海域使用权主要用于围堰海参的养殖。
本次拟收购的围堰海参养殖海域围堰造礁已经完成,尚未进行海参苗的投
放,对公司2012年业绩无影响。海参养殖周期约为2年,预计投苗两年后产生效
益,根据周边围堰海参养殖情况以及2012年海参市场价格预测,此次收购的
1,856.55亩围堰海参养殖海域预计平均每年实现销售收入5,012万元,实现利润
约为3,258万元。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资产收购协议。
5.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华评报字【2012】第88号”评估
报告。
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