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8月19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5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8,737,2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787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0,014,5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834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55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722,7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530%。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552,7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344%。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 97,166,38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90%;反对 1,107,6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8%;弃权 463,2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981,81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326%;反对 1,107,6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512%;弃权 463,2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62%。
四、律师见证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翊城、刘雪莹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