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以电话或即时通讯工具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为 2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
15.4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 1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6 万股限
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杨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杨华先生、李益兵先生、韩三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已自动失效的股票期权 9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关联董事杨华先生、李益兵先生、韩三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杨华先生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董事长开展公司运营,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曾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一代智
能通信设备项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生产效率,适应市场与匹配下游客户发展趋势,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新一代智能通信设备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筹集,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按照项目规划分期投入
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新一代智能通信设备项目的公告》。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