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 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86 号)核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 万张,每
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并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
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
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长江保荐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后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为衔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签署了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自公司与中航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长江保荐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航证券承接,长江
保荐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航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余见孝先生、张威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长江保荐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余见孝先生:男,保荐代表人、CPA 非执业会员、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
航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业务三部副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IPO、中航电子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电、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主板 IPO、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主板 IPO、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张威然先生:男,保荐代表人、CPA 非执业会员,现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业务三部总监,曾负责或参与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IPO、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