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05月18日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388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进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7,203,73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2.5160%。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12,035,37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1.523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5,168,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929%。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5,168,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9929%。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80,80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0%;
反对 646,908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0%;
弃权 1,076,0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445,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6639%;反对646,9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167%;弃权 1,076,0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194%。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80,80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0%;
反对 646,908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0%;
弃权 1,076,0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445,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6639%;反对646,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167%;弃权 1,076,0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194%。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80,80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0%;
反对 1,169,529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9%;
弃权 553,4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445,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6639%;反对
1,169,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286%;弃权 55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075%。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556,82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80%;
反对 646,908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0%;
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521,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833%;反对646,9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1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75,80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7%;
反对 1,169,529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9%;
弃权 558,4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440,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5672%;反对1,169,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286%;弃权5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042%。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75,80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7%;
反对 1,169,529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9%;
弃权 558,4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440,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5672%;反对
1,169,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286%;弃权 5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04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2,190,30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225%;
反对 3,932,408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52%;
弃权 1,081,0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54,9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77%;反对 3,932,4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0862%;弃权 1,081,0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161%。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暨下属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75,80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7%;
反对 651,908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2%;
弃权 1,076,0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440,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5672%;反对651,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134%;弃权1,076,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194%。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75,80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7%;
反对 651,908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2%;
弃权 1,076,0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440,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5672%;反对651,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134%;弃权1,076,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194%。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75,80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7%;
反对 646,908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0%;
弃权 1,081,0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440,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5672%;反对646,9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167%;弃权1,081,0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16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75,80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7%;
反对 653,508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6%;
弃权 1,074,4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440,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5672%;反对653,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444%;弃权1,074,4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88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5,480,807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0%;
反对 1,169,529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9%;
弃权 553,4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445,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6639%;反对1,169,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286%;弃权5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