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8-056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沈淦荣先生、顾苏民先生、钱利雄先生、沈永泉先生、沈百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8年8月17日,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兼高管沈淦荣先生、董事顾苏民先生、高管钱利雄先生、高管沈永泉先生、高管沈百方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详见2018年8月21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035),对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312,31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520%。(其中董事、高管沈淦荣先生拟减持不超过868,7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69%;董事顾苏民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08,2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00%;高管钱利雄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53,7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95% ;高管沈永泉先生拟减持不超过61,5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8%;高管沈百方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8%。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2018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董事兼高管沈淦荣先生、高管钱利雄先生、高管沈百方先生提交的《关于完成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详见2018年11月29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董事兼高管沈淦荣先生、高管钱利雄先生、高管沈百方先生已于2018年11月28日完成减持股份计划,高管沈永泉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顾苏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方式 (元/股) (股) (%)
2018年12月04日 5.903 68,234 0.0131
顾苏民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12月10日 5.82 140,000 0.0269
合计 - 208,234 0.0400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32,935 0.1600 624,701 0.1200
顾苏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234 0.0400 0 0
高管锁定股份 624,701 0.1200 624,701 0.1200
三、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顾苏民先生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管沈永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沈永泉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顾苏民先生出具的《关于完成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