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6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7 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七
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7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116 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1258 万股,现将相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为公司限制性股票。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5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9,082 万股的 2.56%。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1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星化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龙星化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星化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
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调整为 116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1258 万股。除此之外,其他均与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计划授予公告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予总量的比例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股) (%) 比例(%)
魏亮 董事、总经理 100 7.95 0.20
董事、财务总监、
杨津 副总经理 100 7.95 0.20
马宝亮 副总经理 100 7.95 0.20
乔习学 董事 28 2.23 0.06
彭玉平 董事、副总经理 28 2.23 0.06
马维峰 董事、副总经理 22 1.75 0.04
孟奎 副总经理 22 1.75 0.04
边同乐 副总经理 22 1.75 0.04
刘成友 副总经理 22 1.75 0.04
王冰 董事会秘书 20 1.59 0.04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106 人) 794 63.12 1.62
合计 1258 100.00 2.56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五、本次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3、授予日:2024 年 7 月 15 日。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36 元/股。
5、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计划授予公告
股票数量(万 予总量的比例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股) (%) 比例(%)
魏亮 董事、总经理 100 7.95 0.20
董事、财务总监、
杨津 副总经理 100 7.95 0.20
马宝亮 副总经理 100 7.95 0.20
乔习学 董事 28 2.23 0.06
彭玉平 董事、副总经理 28 2.23 0.06
马维峰 董事、副总经理 22 1.75 0.04
孟奎 副总经理 22 1.75 0.04
边同乐 副总经理 22 1.75 0.04
刘成友 副总经理 22 1.75 0.04
王冰 董事会秘书 20 1.59 0.04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106 人) 794 63.12 1.62
合计 1258 100.00 2.56
6、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具
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40%
解除限售期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30%
解除限售期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