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0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个别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的数量发生变化。因此,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决议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5 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5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177 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970 万股,现将相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3、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8,000 万股的 2.29%。其中,首次授予 986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5%,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9.64%;预留 11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36%。
4、授予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77 元。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8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龙星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监事会出具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
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
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涉及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 万股;2 名激励对象部分认购,未认购部分合计为 6 万股。
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177 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70 万股。除此之外,其他均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本激励计划总 占本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 务 量(万股) 量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魏亮 董事、总经理 48 4.43% 0.10%
李英 董事、财务负责人 20 1.85% 0.04%
刘飞舟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 1.85% 0.04%
马宝亮 董事、副总经理 20 1.85% 0.04%
边同乐 董事 20 1.85% 0.04%
刘成友 子公司总经理 20 1.85% 0.04%
马维峰 副总经理 20 1.85% 0.04%
彭玉平 副总经理 20 1.85% 0.04%
孟奎 副总经理 20 1.85% 0.04%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
(168 人) 762 70.30% 1.59%
预留部分 114 10.52% 0.24%
合计 1,084 100.00% 2.26%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五、本次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
3、授予日:2021 年 5 月 19 日。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77 元/股。
5、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本激励计划总 占本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 务 量(万股) 量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魏亮 董事、总经理 48 4.43% 0.10%
李英 董事、财务负责人 20 1.85% 0.04%
刘飞舟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 1.85% 0.04%
马宝亮 董事、副总经理 20 1.85% 0.04%
边同乐 董事 20 1.85% 0.04%
刘成友 子公司总经理 20 1.85% 0.04%
马维峰 副总经理 20 1.85% 0.04%
彭玉平 副总经理 20 1.85% 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