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1-21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业达”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
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静,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 年至 2017 年曾为众业达提供审计服务,2020 年亦为众业达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根,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众业达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果林,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9 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罚类型 单位
事由:2015 年度和2016 年度,*ST 东凌在无形资
产(采矿权)摊销及其方法选用存在重大错报。
2019 年 8 行政监 广东监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 姚静 月 26 日 管措施 管局 1101 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
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非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时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0%。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容诚提供的资料和了解,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表示一致认可。容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建议报酬为不超过 140 万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5、容诚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