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1-021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信永中和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邓登峰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丽红女士,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一次,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执业某上市公司2018年度年报审
1 潘传云 2020-1-13 监督管理措施 广东证监局 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
分等问题,给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约 22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
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
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
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
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为
公司提供 2020 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
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
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启明星辰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