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8-087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齐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董事长、总经理王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5,328,0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59%),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8%);董事、副总经理严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897,2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5%),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副董事长齐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91,8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2%),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47,9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时,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及部分股东取消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日,王佳女士和严立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为避免公司股价因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而可能导致的短期波动,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决定取消前述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减持计划,将通过质押、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等形式解决个人资金需求;齐舰先生共减持两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60,000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齐舰先生发来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齐舰先生于2018年11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5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23%)。截至2018年11月22日,齐舰先生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94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0.3287%),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5月30日 24.03 710,000 0.0792%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6月22日 19.70 350,000 0.0390%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9月21日 18.98 215,800 0.0241%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9月25日 19.09 479,000 0.0534%
齐舰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9月26日 18.99 444,600 0.0496%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9月27日 19.01 188,800 0.0211%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11月22日 20.04 559,000 0.0623%
合计 - - 2,947,200 0.3287%
齐舰先生上述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发行的股份(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截至2018年11月22日,齐舰先生按照预披露的股
份减持计划共减持七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791,805 1.3150% 8,844,605 0.9864%
齐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47,951 0.3288% 751 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43,854 0.9863% 8,843,854 0.9863%
(注:表中所有比例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目前,齐舰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齐舰先生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4、前述股东近期暂无新的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