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4-08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神通”)拟向公
司实际控制人韩力先生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
行”),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2024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与韩力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
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认购对象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韩力先生,中国国籍,居民身份证号码:130203********0317,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住所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兴城镇。
(二)其最近五年主要职务及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情况如下:
序号 任职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职期限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关系
1 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 2013 年 3 月至今 持有 0.2%的股份
首席财务官注
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9 年 7 月至今 直接持有 1.91%的股份,通
过宁波聚源瑞利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 16.29%的股份,韩力
合计控制公司 18.20%的表
决权
3 宁波众合益力创业投资合伙企 执行事务合 2021 年 9 月至今 持有 99%的合伙份额
业(有限合伙) 伙人
4 宁波聚源瑞利创业投资合伙企 执行事务合 2018 年 12 月至今 持有 93.0801%的合伙份额
业(有限合伙) 伙人
5 弘鼎泰和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 2014 年 10 月至今 持有 95%的股份
理
6 北京敬力信远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2010 年 11 月至今 无
7 曹妃甸港矿石码头股份有限公 董事 2010 年 9 月至今 无
司
8 北京沃富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12 月至今 无
9 北京力鑫源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2004 年 7 月至 2022 年 11 月 无
10 防城港津西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11 月 无
11 东方晶源微电子科技(北京)股 董事 2014 年 2 月至 2021 年 6 月 无
份有限公司
12 中科晶源微电子技术(北京)有 董事 2016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 无
限公司
13 深圳晶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0 月 无
注: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港股上市公司,韩力亦在其部分下属公司兼任职务。
(三)最近五年诉讼、处罚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韩力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韩力
协议签订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江苏神通与韩力已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江苏神通拟对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诚信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股份认购协议》内容变更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补充协议,以资信守。
1、双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二条股票认购中“2.认购数量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江苏神通将向认购方发行且认购方将认购江苏神通本次发行的新股不超过 36,585,365 股。”及“4. 认购价款及认购方式 认购价款总金额为发行价格乘以认购数量, 即本次发行的认购方以人民币 30,000.00 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修改为如下条款:
“2.认购数量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江苏神通将向认购方发行且认购方将认购江苏神通本次发行的新股不超过 34,203,980 股。”及“4. 认购价款及认购方式 认购价款总金额为发行价格乘以认购数量, 即本次发行的认购方以人民币 27,500.00 万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2、本补充协议系对《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修订,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仍以《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与《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若《股份认购协议》终止或解除的,则本补充协议同时终止或解除。
4、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或留存于甲方备查。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韩力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