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神通”)股东吴建
新先生于 2019 年 7 月 2 日与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聚源瑞利”)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该协议,吴建新先生将持有的江苏神通 41,111,59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8.46%,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8.10%)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聚源瑞利,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吴建新先生与聚源瑞利为一致行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建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聚源瑞利)》。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力先生于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9,7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1%,本次增持后,韩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聚源瑞利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2,278,557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18%,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控制公司8.1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6.28%的表决权。
二、表决权委托到期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 2022 年 1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发行股份 21,781,305 股已于
2022 年 1月 21 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485,756,156股增至 507,537,461
股,上述表决权委托事项对应的比例由 8.46%相应下降为 8.10%。
根据吴建新与聚源瑞利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期限自《表
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因此,本次表决权委托的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2 日至 2022 年 7 月 2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上述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后不再
延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表决权委托已到期终止。
三、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各方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表决权委托到期前 表决权委托到期后
占总 拥有 占总 拥有
股东名称 股本 拥有表决权 表决 股本 拥有表决权 表决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比例 股数 权比 比例 股数 权比
(%) 例(%) (%) 例(%)
聚源瑞利 82,578,557 16.27 123,690,149 24.37 82,578,557 16.27 82,578,557 16.27
韩力 9,700,000 1.91 9,700,000 1.91 9,700,000 1.91 9,700,000 1.91
吴建新 41,111,592 8.10 0 0 41,111,592 8.10 41,111,592 8.10
聚源瑞利及其一
133,390,149 26.28 133,390,149 26.28 92,278,557 18.18 92,278,557 18.18
致行动人合计
注:鉴于吴建新先生与聚源瑞利的一致行动人关系随表决权委托到期自动解除,因此表
决权委托到期后的聚源瑞利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数中不包含吴建新先生所持的股份数。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
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表决权委托期间,吴建新先生与聚源瑞利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前述一致行动人关系随表决权委托到期自动解除。
表决权委托到期后,聚源瑞利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表决权比例相对减少,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18%,聚源瑞利仍为控股股东,韩力仍为实际控制人,
为了维持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实际控制人韩力于 2022 年 7 月 2 日作出如
下承诺:
1、本人将积极保证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其它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股份数量,并维持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2、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在本次承诺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拟继续择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方式增持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股份,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长期稳定。
五、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建新、聚源瑞利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吴建新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聚源瑞利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韩力先生出具的《关于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声明及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