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438 深市 江苏神通


首页 公告 江苏神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江苏神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告日期:2022-04-19

江苏神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
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 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 8 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502,53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0 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462,999,998.6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96,908.15 元(不含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982,335.73元(该金额不含主承销商的承销、保荐费用的税金人民币 679,245.28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22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9,289.16 万元,其中:
以前年度使用 33,424.69 万元,本年度使用 15,864.47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1、公司截至 2020 年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3,424.69 万元。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15,669.06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5,864.47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5.41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并修订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09 年度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启东市支行、中国银行启东支行开设了 2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源阀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检测”)在兴业银行启东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且公司连同东源检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专户存储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鉴于公司原募投项目 “特种阀门研发试验平台项目”已变更为“乏燃料后
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
要求,公司在兴业银行启东支行开立了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与兴业银行启东支行、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及《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署《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和《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并与中信证券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义务,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承接。为规范公司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已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启东市支行、中国银行启东支行、兴业银行启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系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的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阀门智能制造项目”在中国银行启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1年6月29日依法办理完成中国银行启东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截至2021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启东市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完毕收购瑞帆节能 100%股权的四期(第二期、第三期、四期、第五期)交易对价,并将专户内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2,412.92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依法办理完成中国农业银行启东市
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启东市支行、中国银行启东支行、国泰君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承诺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注销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专户中的结存利息 55,181.77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中。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依法办理完成兴业银行启东支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兴业银行启东支行、国泰君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就此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2018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终止部分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网点的建设,并将对应的该部分募集资金 11,410 万元变更用于支付收购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帆节能”)100%股权的第二期和第三期交易对价。

    2、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结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募投项目 “特种阀门研发试验平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约 7,416.93 万元变更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

    东源检测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注销了设立在兴业银行启东支行的“特种阀门
研发试验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7,416.93 万元划转至新募投项目专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在兴业银行启东支行开立了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08870100100045533),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与兴业银行启东支行、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公司拟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 11,41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瑞帆节能 100%股权的剩余两期(第四期和第五期)交易对价,并将“阀门服务快速反应中心项目”专户内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2,118.4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7 日


    附件 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